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龟丞相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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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盖好章的资料整理好归档后,顾小九便找周朋道:“老大,没问题,可以过签。临时签证,为期一个月。你给龟丞相做个身份证吧,他人间界的化名也取好了,叫归海。”

在华国,没有身份证就是黑户,会有各种不方便。因此,移民局也要给每位移民办理好“合法”的身份证。

这种身份证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,非但肉眼看不出真假,警察的电脑系统里也能查得到。

周朋点了点头,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类似信用卡一样的东西,而后放在掌心里一握,再张开手的时候,就已经变成了身份证。不但有身份证编号,还有龟丞相本人的照片,甚至连地址都有:华国华东省东海市临海镇沙丘村码头1号草屋。这是龟丞相上岸的地方,现在成了他的住址。即使去查,也能找得到那个码头以及那个草屋。

有了身份证,也就意味着可以随便在人类社会行走。

顾小九提醒道:“记得你是临时签证,到期后身份证也会自动失效。到时记得到我们这里来消签。”

“规矩我懂,我懂!谢谢诸位,一个月时间应该够我处理完我那不肖子孙的事了。到时,一定按时回来消签。”龟丞相点头哈腰的,感谢再三后,捧着自己的新“身份”证,欢欢喜喜地走了。

再后面的几天,周朋变得非常繁忙,经常外出说是办案,但具体什么案子又不提。有时候又在办公室里一窝一整天,似乎在考虑什么事。

顾小九心中猜测应该是和黄健之死有关。至于为什么不让自己跟着,估计是觉得这事棘手,怕她人类之身应付不了。毕竟那凶手可是连神仙都能轻易害死的。

周朋不让她插手,她也落得清闲。工作之余就牵着阿禄去逛家具市场,着手布置新居。

说起来阿禄近来心情很不爽。本来跟着顾小九有吃有喝,他是非常高兴的,所以顾小九无论去哪里他都摇着尾巴跟着,全然把自己当成了跟屁狗。

但是有一回走在大街上,突然遇上了城管上来查狗证。

也亏得顾小九有先见之明,事先给阿禄办过狗证——当然疫苗是不用打的,阿禄一般不咬人,只会吞人打了也没用。

合法养狗,城管便没有随便没收,只严肃地叮嘱道:“外出遛狗必须要牵狗绳,尤其是这种大狗,万一扑人、咬人了怎么办?”

这点并不是顾小九疏忽,只是阿禄不肯受那种委屈,遂解释道:“他很乖的,不会随便扑人、咬人。”

然而,话音未落,阿禄已经竖起全身的狗毛,冲着城管龇牙,一副随时准备干架的模样。

要不是顾小九及时拽住了他的尾巴,他很有可能直接就吞了那城管。此时被拽着尾巴,还发出呜呜的低吼:本尊乃上古神兽,岂能被人类套上狗绳?太欺负狗……不对,是太欺负貔貅了!

城管早就见识过各种凶猛的狗了,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上一秒已经和死神肩并肩了,还指着阿禄道:“瞧瞧、瞧瞧!还说他乖,就这脾气……我记得哈士奇好像没这么凶呀。瞧瞧它还冲我吼。你吼个什么劲,你以为你是藏獒还是黑背?”

妈的!不能忍了!

阿禄尾巴一甩就挣开了顾小九的牵制,不等城管反应过来,便直接就扑了过去,将人给按在地上,张开了血盆大口……

“你想上天吗?!”

顾小九急吼一声,阿禄的大嘴还张着,却没有直接下口咬,只扭过了头,用一种委屈异常的表情看向顾小九:咱能不玩威胁这一套吗?

顾小九补充道:“炸鸡、披萨不想吃了?”

于是阿禄的大嘴乖乖地闭上嘴,哼哼唧唧地低吟。

顾小九又道:“那边有卖舒芙蕾的,你还没吃过吧?听说比普通蛋糕好吃多了,又软又滑,甜而不腻。据说还曾是网红哦。”

阿禄松开了爪子,开始冲顾小九摇尾巴。

那位可怜的城管狼狈地爬起来,扶着帽子,惊魂未定:“这狗怎么那么凶?好像,好像要吃人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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