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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朝为王3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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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句话外,一个早朝再无一句话。乐点秋放走了尤灼华,其他人就这样硬生生地站了两个时辰。

乐点秋笑出了声,他并不是什么有好耐性的人,他道:“你们这群... ...”

“申怀不是立锥之地,难道你们连个屁都放不出!”

大臣们的脸早就黑得要点灯了,最为震惊的还是国师,这孩子一向是乖巧,讨人喜的。

上阶有一老头奴颜婢色道:“臣有一事不知当讲不当讲。”

乐点秋震怒,道:“既然不知当讲不当讲,那干脆就闭嘴。这年号你们不喜欢,有能耐自己去改,令尊没教过你们流言不可信?还是就真那么喜欢道听途说?去当百姓了我便不管你们这事,既想站在这里,那便睁开眼睛。”

他一句便道出了众臣的心声。

这老臣眼睛是小,被这么一说还特地睁大了眼,到了耳顺的年纪还被如此嘲讽,他也是受得了气。

乐点秋舒了舒眉头,问道:“孙尚书俸禄是多少?”

... ...

孙尚书许久道:“五十金。”

“五年内孙爱卿的俸禄停罢,全数发放于民。念在孙爱卿年事已高,我暂不降罪,若下次还有谁把这先皇的规矩当做耳旁风,那可不是罚俸禄了。”

孙尚书脸色一变,五十金对他来说虽根本算不了什么,不就是一千万钱吗?五年便也只是五千万钱,在皇城这点钱甚至都买不下一扇屏风(当然不是普通的屏风),但放到外城,别说五十金,除了再除,买下一二十个村落是绰绰有余的。

外城和皇城同为一国,会差这么大?

没错,真有这么大。

不得低头奉承,也是在太息王时才定下的,这些老臣难免会不长记性,孙尚书已侍主有三四,又长期未上过朝,老毛病就得犯犯。

朝堂之下是无人可解他心思的,乐点秋没有多说,准备起身离去,一旁的随从退朝都喊了一半,愣是给乐点秋停了下来。

他俯视着道:“现在正是国难当头,百姓受苦之时,我想为申怀的百姓请求大家一件事。”

“君上开口便是,臣等当尽力所为。”

国师冷不丁从旁边冒出一句。

乐点秋对国师礼笑道:

“如此最好,那就请爱卿们造福一方黎民百姓,我在此谢过。”

这一张口,把下面跑了的魂都给吓回来了,乍一听没什么错,孙尚书能不清楚?心里可光是想这小孩不得了。

哪里是请求?你拒绝一个试试看。

还未反应过来,便又听见一声音:

“三年不得开荤,皇城内不许杀生,官服也换了,红色之物皆换掉。”

要掏自己腰包赈灾就先不说些什么了,你不准吃荤也太过分了吧,还有也穿了几百年的官服,你说换掉就换掉,红色惹你了?百官怕是想杀了国师的心都有了。

仔细一想,一分钱都不给拨款的啊!

下了这次早朝,乐点秋便很少上朝了,也压根没人愿意上朝。

百官共新建了二百零六间善堂,四十一座寺庙,义仓两百七十多处,谁不喜欢这新的镜花王。

一平日,乐点秋坐在书房,翻阅着一本奏章,署名:尤灼华。

乐点秋唤来一人,问他道:“灼华君何时回来?”

那人道:“禀君上,尤将军子时后回来,明日可需诏尤将军入宫?”

乐点秋罢手,起身走到门口,就站在那里。那人也没再说些什么,在屋里点了一炉檀香,离开。

听见声音随即来之。

“你来了。”乐点秋眼睛涨得通红,背依旧挺得笔直。

尤灼华不知从哪儿就翻进了庭院里,他不知道,乐点秋已在这里候了他七个时辰,一步未动。

此时天已黑透,没有月光,几乎连尤灼华的影子都看不到,只听见他应了一声。

“灼华君也找不到吗?”

乐点秋也明白尤灼华的心意,他要去外城,当真只是为了百姓?怕是不会如此。乐援琴的尸体可还在外城,没能同乐援琴一起回去他是懊悔不已的。

平了贼寇剩下的一年半时日他皆是在捞海。

无人作声。

乐点秋走到他面前,盯着他的眼睛,丢了君王的威严带着哭腔,道:“什么... ...都没有吗?”

尤灼华都如此,乐点秋怎会不知自己罪孽深重,若不是有自己拖后腿,怕是不会弄成这样,成了王又如何,如今连他的一具尸首都保不住。

怎么能是... ...无错呢... ...

尤灼华比乐点秋要高出一个头,所以乐点秋并不能看到他此时的表情,大概,不清。

“对不起。”

“我什么也没能找到。”

风风光光的一生,乐点秋寿终正寝,乐点秋是上天恩赐给人们的天之子,是人间的会为之所动的三秋王。

不拘:梦醒

巫岚带着知了在他娘亲,兄长和妹妹坟前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。

“跟你娘亲说说话,她最喜欢唠嗑了。”巫岚放下知了,理好他被弄乱的衣服和头发,眼神不知在哪,道。

知了没有吭声,在叩了第三个响头后知了就没起身,一直蜷在地上。

巫岚也没管他,自己靠在幸的木碑前坐下,反着手抚摸那个雕刻得粗糙的“幸”字。

后来巫岚去找那白衣道士,把知了放在一山寺中,嘱咐几句自己一人离开。

翻过半座山哪知知了竟跟了上来,一个不过四岁的稚童能追至此也只能当做是奇迹。

巫岚脱了知了满身是血的上衣,将自己的衣服扯下一块给他绑好,血迹是怎么来的,他没有过问。

半年里,父子俩从没睡过床,一两天吃不上饭也是正常事,知了倒是很乖巧,总是偷偷跑出去讨一些钱子和馒头,回来立马伸给巫岚。

眼前是一家客栈,样子简陋,对于父子俩来说住在这儿已是非常的奢侈。这里不是内城,物价还是比较低的,巫岚给知了点了半只烧鸡,自己则抱着一只人家地里偷来的红薯在那里啃。

“爹爹吃!”

知了咬了一小口,然后把整只鸡腿扯了下来,用油纸包好,放在桌子上递给巫岚。

巫岚看了看,知了长的清瘦高挑,但实在太瘦了,毫无血色,跟着自己吃了那么多苦,巫岚忍不住又鼻子一酸,对知了道:“爹不饿,这个好吃。”

知了不作声,也不拿回那只鸡腿。

知了:“爹爹可不可以不找那个白衣哥哥。”

巫岚:“... ...”

知了:“爹爹瘦了。”

巫岚:“... ...”

这么说巫岚也生气不起来,这傻孩子实在乖,巫岚想安慰安慰知了,没等他开口,旁边一人插嘴道:“白衣?对了!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东边山上遇到的那个白袍小道士,***太厉害了,**就把好几只祟给斩得灰飞烟灭,太***”

白衣?

灰飞烟灭?

闲人掺和这一脚重新点醒了巫岚。

巫岚连忙抱起知了往山上赶,再之后,遇上了那白袍道士。

亦是乐援琴。

乐援琴正在山上临妖,破天荒的遇上了他,自然也认出了知了。

水鬼。

鬼祟之物,当除。

乐援琴没多问,斩。

知了终化为灰烬,等到巫岚反应过来便什么都不剩了。

地上有一包油纸,里面包着的是一只冷掉的鸡腿,他捡起吃得干干净净,骨头不愿吐,全都嚼碎咽了下去。

乐援琴记得这两人,知了在半年前就被水鬼缠了身,说明这水鬼已有隐藏真身的本事。

为何如今还要透着怨气往他这里走,为何这半年来未伤巫岚半分。

作者有话要说:“”爹爹想去的地方,我便陪着去:爹爹想寻的人,我便陪着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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